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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全县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

发布时间:2018-12-27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县广大群众得到了很多实惠,生活水平得到快速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实现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并向全面小康迈进,社会保障事业从低层次到制度建立再到全面推进。

  就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就业是民生之本,改革开放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就业问题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根据人口结构和就业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实施了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缓解了就业矛盾。1978-2017年,我县就业人员从7.34万人增加到23.17万人,年均增加40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保持基本稳定。与此同时,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2017年,我县农民工数量达到3.87万人。2009年以来,随着各地大学生就业扶持政策的出台,我县也努力做好返乡大学生的就业工作。2012-2017年,我县共安排1037个见习大学生就业,县就业局和见习单位分别发放就业补贴,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大学生的就业问题。

  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40年来,县委、县政府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效率和公平兼顾,确保了城乡居民收入和财富的快速增长。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68元,是2013年的1.4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24元,与1978年相比,增长88.8倍,年均增长12.2%。城乡居民拥有的财富显著增加。2017年末,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644020万元,比1978年末增长12880.4倍,年均增长27.5%。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居民拥有的财产性收入从无到有,2017年占人均全部年收入比重达到9.3%。

  居民生活质量极大改善。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097元,是2013年的1.7倍;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676元,与1978年相比,增长65.2倍,年均名义增长11.3%。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明显优化。2017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9.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9%,我县已基本达到富裕水平。居住条件极大改善,消费领域不断拓展,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彩电、电冰箱、空调、电话、电脑等耐用消费品逐步普及,汽车等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大幅提高。2017年末,城乡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移动电话、摩托车和家用汽车拥有量分别为255.5部、61.7辆和21.5辆,分别比2010年末增加79.9部、减少7辆和增加17.7辆。

  社会保障事业全面推进。40年来,我县社会保障事业经历了从低层次到制度建立再到全面推进不断完善的演变过程。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建设,截至目前已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社保、医保基本实现全覆盖,应参保人数参保率均达到100%以上,特别是近10年来我县社会保障事业日新月异。2017年末,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79552人、324231人,分别是2008年的17.6倍、10.6倍。全县享受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52人、16744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36人。按照年人均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7年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1079人,比上年末减少1396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