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作风提效率,切实提升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水平,县振兴办作出如下承诺:
一、抓好苏区振兴综合调度。每月梳理1次苏区振兴进展情况,并向责任单位反馈,每个季度向全县通报1次,每年年终进行1次考核。
二、抓好上级对口部门、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上级对口部门交办事项提前1天完成。县领导交办的特急、紧急文件1个工作日办结,一般文件3个工作日办结。本办起草的公文当日送审,公文签发后4个小时内印发,急件即时印发。
三、抓好“精文简会”。汇报材料不超过6000字,没有特殊要求的能不发的文件不印发。大力压缩会议,能不召开的会议尽量不召开,确需召开的会议时间控制在1小时以内。
四、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对群众所涉我县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的咨询和关切,较为简单的事项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较复杂的事项商相关单位或请示县领导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
五、加强监督保廉洁。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预警,主动接受各界评议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队伍。
本办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 0797-2833629),接受各乡(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发现违反上述承诺以及其他作风不实问题,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