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二五小学的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要征收长宁镇三二五村东至小游园,南至马蹄岗居民区,西至长宁镇中心幼儿园,北至中山西路范围内(具体范围以征收红线为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为依法推进征收补偿工作,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拟为寻乌县三二五小学扩建工程项目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
(一)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自愿报名。
(二)县房管局将已报名且符合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册、资产评估机构名册进行公告,由被征收户进行协商或投票分别选择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一家资产评估机构。
(三)若被征收户未按规则选定评估机构,则依法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分别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一家资产评估机构。
二、评估机构报名的资格要求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三级以上(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除外)房地产(非空地)评估资质与土地评估资质;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取得资产评估资格。
(二)赣州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评估机构或分支评估机构。
(三)从事过征地拆迁相关评估工作。
(四)有按时保质完成相关评估工作的人员。
三、评估机构报名程序
(一)评估机构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①质量承诺书(原件);②机构简介(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资格文件(复印件);⑤曾接受的拆迁评估委托合同一份(复印件);⑥曾完成的评估报告一份(复印件);⑦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⑧授权委托书。
(二)报名资料的审查:上述列明是复印件的资料,需提供原件作现场复核,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或不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不受理报名。
(三)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1日下午17时截止。受理登记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地点:寻乌县房地产管理局三楼
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中山路84号。
(五)联系人:王侃,联系电话:13576688859。
寻乌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