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2018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18-05-31
寻乌县2018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寻乌县2018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征收主体:寻乌县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寻乌县房地产管理局、寻乌县国土资源局
(四)实施单位:文峰乡人民政府、长宁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概况:为改善县城棚户区(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依法实施棚户区改造,依法推进征收与补偿工作,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县城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包括文峰乡长举村西面片区、长宁镇水角流二期片区(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补偿方式;针对集体土地及房屋的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补偿方式,地上附着物等征收,实行货币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寻乌县2018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文峰乡长举村西面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寻乌县2018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文峰乡长举村西面片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寻乌县2018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长宁镇水角流二期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寻乌县2018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长宁镇水角流二期片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意见范围:寻乌县2018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
(二)征收意见主要事项:对寻乌县2018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征收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征收部门表达对寻乌县2018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征收部门、实施单位将组织征收工作组通过走访、问卷等方式主动收集被征收人对寻乌县2018年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一:王 侃
联系电话:13576688859
联系单位:寻乌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寻乌县城北国土大楼八楼
联系人二:汪扬帆
联系电话:13807073810
联系单位:寻乌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寻乌县城北国土大楼四楼
寻乌县房地产管理局 寻乌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