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现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扫除我县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黑恶违法犯罪,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提供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有效举报线索,将按照所举报的犯罪严重程度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
一、重点打击的涉黑涉恶十八种情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拆迁、租地、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工业园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骚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二、举报方式
1.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797-2851104、19970801104,电子邮箱:xwxshb@126.com。
2.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797-2852049、0797-2852110,电子邮箱:xwgashb@163.com。
寻乌县扫黑办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