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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发布通知!规范这类开发!

2020-05-20

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山地林果(脐橙、油茶)开发,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加快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430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山地林果开发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通知》。

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

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对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总体形势虽然日趋好转,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仍然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我市脐橙、油茶等产业蓬勃发展,从事脐橙、油茶等产业开发的越来越多,非法毁林种果、过度开发问题仍未得到完全遏制。因此,规范山地林果开发,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刻不容缓。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对构建南方生态屏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规范山地林果开发管理,坚决制止毁林开发、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切实保护好我市森林资源,为推进我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绿色支撑”。

把握重点,统筹推进山地林果开发

各地要把握山地林果开发管理重点,做好开发规划选址、落实联审联批制度,做到合理、有序、生态立体开发。

(一)做好规划选址,科学合理开发。

各地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林地保护规划等,科学规划、合理划定并公布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可开发区域。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区,已列入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生态红线区域的林地,地质灾害易发区一律禁止山地林果开发。严格限制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或阔叶树占三成以上的林地、以及高速公路、铁路(高铁)、主要河流两侧第一层山脊进行林果开发。引导林农在森林亩平蓄积量3立方米以下、坡度25度以下的病毁果园、残次林、疏林地以及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荒山荒地等进行适度开发。

(二)严格联审联批(核),规范有序开发。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联审联批(核)制度,规范审核流程、明确开发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坚持“放活”与“严管”相结合,按照“申报一勘查一公示一审批”的程序进行。

1.申报。各地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相应的申请登记表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林果开发业主填写申请登记表册,依此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山地林果开发申请。

2.勘查。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水利(水保)、林业、果业等部门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勘查,现场核查森林资源情况、环境水保措施等,严把准入关。

3.公示。现场勘查结束后,应当对勘查结果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审批。

4.审批。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完善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明确联审联批牵头部门(单位),根据开发面积确定审核审批层级。

(三)坚持保护优先,生态立体开发。

山地林果开发过程中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山顶戴帽、山腰系带、山脚穿鞋”的生态立体开发模式进行规划设计。其中,山顶保留树草植被,预留水源涵养林;山腰修建反坡水平台(梯)地,边坡保留原生夹坡梯带或种草覆盖,耕作道两边种植行道树;山脚保留植被,防止山上泥沙下山。要遵循相关开发禁止性规定,依规划、土质适地适树开发种植。严禁全垦整地,不进行大面积集中连片开发,提倡人工带状、穴状整地,禁止大型挖机上山全垦清山整地,最大限度保留原生植被。要与水土流失治理相结合,采取修建截水沟、蓄水池、排水沟、等高水平条带、边坡种草、梯地、水平台地或者横垄种植法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确保水土流失面积不扩大、强度不加剧、水土保持功能不降低。

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山地林果开发的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林果开发的制度规程,可以开发的允许开发,禁止开发的坚决管住,做到规范、合理、有序开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人民政府为山地林果开发第一监管责任单位,负责规划选址的审查;林业部门负责规划选址的审核和林地使用、林木采伐的审批;水利(水保)部门负责整地方式及水保措施的审查;农业农村、果业部门要做好果业生态建园方案的审查和种苗合法来源的监管;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生态红线优化调整。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山地林果开发的审核审批工作。市水利(水保)、林业、果业等部门要落实监督指导责任,监督指导各地规范山地林果开发,对监管不力造成森林资源破坏和严重水土流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服务指导。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事前事中服务指导,开发前要深入现场实地察看,主动告知开发业主审核流程、标准要求以及其他需要同步办理的相关审批事项,严格做好各自职责领域内的审核审批工作。联审联批(核)时,主动为开发业主办理相关手续,真正做到让服务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涉及林木采伐的,林业部门要事前告知开发业主必须申办林木采伐许可后方可开发,对于“林地一张图”与实际林地情况不符的,在做好作业设计的前提下,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依法依规调整,保障林农合法权益。水利(水保)部门要服务指导开发业主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果业部门要服务指导开发业主生态建园。

(三)强化验收管理

对山地林果开发业主提出验收申请的,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验收工作。涉及项目补助的山地林果开发,验收合格的,按规定纳入项目建设给予补助,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违规开发的项目不予验收、不予补助。

(四)强化监督执法。

要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管,严格执法办案,充分利用国家部委提供的卫星遥感图片,开展森林资源等督查,提升监督检查的信息化水平。林业、森林公安、水利(水保)、果业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森林督查图斑核查成果,每年开展12次林果开发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高山陡坡开发、毁林开发、全垦式开发及其他违规开发行为要及时坚决制止,责令限期整改,对屡禁不止、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