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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新十条”规定 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2022-12-14

《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发布后,我县积极落实相关规定,对进入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商务楼宇、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购买“四类药物”药店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2月12日上午,记者在部分购物超市、银行采访时看到,工作人员已经不再查验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进出购物、办事的市民们在规范佩戴口罩的同时主动扫场所码,做好个人防护。

市民刘先生:现在取消了72小时的核酸检测,对我们市民出行来说方便了不少,但是我仍然会做好个人防护。

随后,记者在来到部分药房,看到市民购买“四类药品”也不用进行实名登记了。

药店工作人员徐女士:现在购买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药物,无需进行实名登记和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账效率明显提高。

市民李先生:现在买药很方便,“四类药品”储备量也充足,买两三盒在家备用。

据了解,我县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让市民逐步恢复正常生活。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李虹: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仍要履行好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做好个人的卫生,勤洗手,合理地锻炼身体,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佩戴口罩。



来源:寻乌融媒